推荐律师 |
 |
张朋律师 |
|
 |
|
公告通知 |
|
 |
|
|
合同纠纷 |
作者:网站管理员 | 2013-6-2 | 阅读:1265 次
|
石家庄律师讨债网(编辑)无效合同的造价处理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直接挂钩。合同无效,工程质量合格,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;合同无效,工程质量不合格,经整改仍不合格,承包人不能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,而且发包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,但按照《司法解释》的规定,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的,当事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的,不予支持;应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确定损失,承担责任。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