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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欠款 |
作者:网站管理员 | 2013-6-19 | 阅读:1296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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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律师讨债网(编辑)在实践中,不但一般工程造价可以进行鉴定,其他如停窝工损失等也可以进行工程造价的鉴定。鉴定时,应根据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工程造价的组成有关的全部材料。就工程款部分,一般要求提供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、施工图纸、设计变更单、中间结算证明、开工证明、竣工验收记录、结算书等;就停窝工损失部分,一般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、人机材进出场记录、水电记录、停工证明等。 材料不齐备的,则可能面临其要求不能得到鉴定机构支持的风险。 如一个预应力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和停窝工损失的鉴定,鉴定机构要求提供如下的材料,作为鉴定的依据: (一)工程事前资料 工程事前资料主要包括: 1、工程合同及附件; 2、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其电子文档。 (二)工程事中资料 工程事中资料主要包括:1、施工进场证明或开工令;2、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;3、图纸会审记录;4、图纸设计变更;5、完成工程量结算报告书;6、被告的造价审核书;7、工程联系单;8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报告;9、现场签证单;10、工程进度款往来时间及证明;11、双方往来文件签收登记或记录。 (三)工程事后资料 工程事后资料主要包括:1、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;2、停窝工损失索赔报价明细书;3、预应力生产用水电报表;4、工程停工证明;5、原告退场证明;6、主体竣工图纸及电子文档;7、主体验收证明;8、竣工或中间验收资料;9、当事人往来文件资料登记本;10、被告与业主关于预应力的结算书;11、被告的完税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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